FATCA - 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條例

 
 
 

常見問題

 
1. 什麽是FATCA?
答:海外賬戶稅務合規條例(簡稱FATCA)是美國在2010年通過的一項法案。其目的是監管美國公民利用境外的財務賬戶進行避稅的情況。根據該法案,非美國的金融機構將必須向美國稅務機構(IRS)提供指定「美國人」 的相關賬戶信息。「美國人」包括美國公民、稅務居民、美國企業和以上「美國人」控製的企業等。
 
2. 什麽是IGA(政府間協議)?
答:2014年2月5日,加拿大政府根據現有的美加稅務條例與美國政府簽訂了雙邊協議,明確了雙方信息交換的條款。根據協議要求,加拿大金融機構需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美國居民、公民、在美國成立的企業或由美國人控製的財務賬戶信息。美國也將會向加拿大政府提供加拿大居民在美國金融機構持有賬戶的相關信息。
 
3. 這項協議何時生效?
答:加拿大金融機構將於2014年7月開始收集關於新客戶賬戶的信息,並將於2015年開始向加拿大稅務局報送於2014年收集的現有以及新開立的美國賬戶持有人信息。從2015年起,每年申報。
 
4. 中國工商銀行(加拿大)將會參與嗎?
答:中國工商銀行(加拿大)將會參與並遵守外國賬戶稅務合規條例。
 
5. 我並非美國居民,政府間協議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麽?
答:大多數的加拿大人不屬於「美國人」的定義範圍,政府間協議 對於他們沒有任何影響。如果您現有賬戶顯示您可能是美國居民,或者在您要開立新賬戶時,您將會被要求提供額外信息與文件證明您並非「美國人」。
如果您選擇不提供這些額外的信息,我們將有可能根據加拿大法律的要求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您的賬戶信息。
 
6. 我是「美國人」,政府間協定對我來說意味著什麽?
答:如果您是「美國人」,我們需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賬戶及賬戶持有人的信息,包括姓名、地址以及相關賬戶的財務資料。
 
7. 政府間協定的內容包括商業賬戶嗎,還是僅是個人賬戶?
答:如果您要開立新的商業賬戶或您已經持有商業賬戶,我們將首先確認該賬戶持有人是否為美國企業,其次確認美國居民或公民是否在該企業中享有利益。我們也可能會根據現有或公開的資料,甚至可能要求您提供證明文件來確認您是否為美國稅法要求的「美國人」。由於政府間協議針對不同業務種類提出不同的要求,因此您將有可能被要求確認您從事的是何種業務。
 
8. 我僅在冬季期間在美國居住,政府間協議對我有什麽要求?
答:許多加拿大人在一年中會在美國逗留很長一段時間,包括求學,過冬或是其他的原因,但他們中的大部分並非美國居民或公民。根據協議,由於賬戶信息,比如美國地址及電話,這些人可能被認為是潛在的美國賬戶持有者,因此將有可能被要求提供文件來證明其並非美國居民或公民。
 
9. 我的國籍將會如何影響我的交稅地情況?
答:加拿大以及基本上所有其他國家不根據國籍來征稅。您的國籍通常與您的征稅地無關。
然而,美國的稅務製度與大部分國家不同。所有美國公民均必須履行報稅的義務,無論其居住在哪個國家或地區。因此,如果您是美國公民,您將會成為美國的征稅對象即使您持有他國護照或居住在加拿大或其他國家。
 
10. 我是否必須按規定提供信息?
答:按照規定,加拿大金融機構必須向客戶搜集其征稅地相關的信息。
如果您拒絕提供信息,我們將視您的賬戶為需要申報的美國賬戶,並將您的賬戶信息提供給加拿大稅務局。
 
11. FATCA的實施是否改變了加拿大金融機構向我索取信息的內容?
答:如果您的賬戶信息顯示您可能是「美國人」,或者您開立新賬戶時,加拿大金融機構將要求您提供現有賬戶或新賬戶相關的征稅地狀況。若您的賬戶信息顯示您的身份可能為「美國人」而您並不認同,您可能會被要求提供證據(如駕照)來證明。我們需要以上信息來滿足加拿大的法律義務,以決定我們是否有必要向加拿大稅局申報。
 
12. 我將以什麽形式提供信息?
答:加拿大稅務局對加拿大金融機構沒有提出特定形式要求,您可能會被要求填寫一張單獨的表格或一份綜合的開戶表格或文件。
 
13. 哪幾種賬戶屬於報告的範圍?
答:按照法律規定,大部分的銀行賬戶都在報告範圍,包括基金賬戶,券商賬戶,托管賬戶,年金賬戶(包括專項投資合約)以及部分有現金價值的人壽保險。
以下的政府註冊計劃將被豁免:
 Registered retirement savings plans
 Registered retirement income funds
 Pooled registered pension plans
Registered pension plans
Tax-free savings accounts
Registered disability savings plans
Registered education savings plans
Deferred profit-sharing plans


 
14. 向美國政府報告的信息包括什麽內容?
答:按照規定,提供的信息包括:
• 指定的賬戶持有人信息(如姓名與地址)
• 賬號
• 年終賬戶餘額
• 某些特定存入款項
 
15. 我需要提供我的美國納稅人號碼嗎?
答:加拿大金融機構有責任向您要求提供與您賬戶相關的美國納稅人號碼(TIN)。若您是美國居民或公民,當我們向您詢問時,您有義務提供您的美國納稅人號碼(TIN)。
 
16. 我不是「美國人」,但我與一個「美國人」享有聯名賬戶,這項合約對我有什麽影響?
答:如果我們認為某個賬戶為需要申報的賬戶並且是聯名賬戶,我們將向加拿大稅局提供該賬戶的餘額總值。不會提供與聯名賬戶相關的非美國人信息(如姓名,地址,美國納稅人號碼)。
 
17. 我是加拿大居民並且我在美國擁有賬戶,這項協議對我有什麽影響?
答:如果美國金融機構認為該賬戶是需要申報的加拿大居民持有的賬戶,那麽該金融機構會將該賬戶的情況向美國國稅局報告,並將信息轉移給加拿大稅務局。

18. 如果我同時擁有幾個財務賬戶,將如何申報?
答:如果您被認定為「美國人」,我們將把您的每個賬戶單獨向加拿大稅務局申報。

19. 如果我的信息被報告給加拿大稅務局,我的加拿大金融機構是否需要通知我?
答:如果客戶需要了解有關情況,加拿大金融機構必須向顧客披露其遵從協議的政策與程序。金融機構並沒有義務將協議下的報告情況主動告知賬戶持有者。但如果賬戶持有者要求了解被報告的個人信息時,金融機構必須提供。

20. 如果任何個人在獲得加拿大國籍時被告知他已放棄美國國籍,協議是否要求加拿大金融機構仍向加拿大稅務局提供此類人士的賬戶信息?
答:協議沒有要求金融機構報告已放棄美國國籍並不在美國居住的人士的賬戶信息。但金融機構有可能要求放棄美國國籍的人提供相關證明文件。
 
21. 金融機構如何根據協議確定賬戶持有者為美國居民或是美國公民?金融機構將如何處理這種信息?
答:加拿大金融機構將根據協議規定的盡職調查流程來確認賬戶持有者是否為「美國人」,包括美國公民與居民。此種流程會根據賬戶所有者為個人或企業,或開通賬戶的日期是在2014年6月30號之前或之後而有所不同。在某些情況下,將加強對價值超過一百萬美元的賬戶的評估,豁免低價值的賬戶以及特定賬戶的評估。比如聯邦註冊的儲蓄賬戶:養老註冊計劃及免稅賬戶等。
加拿大金融機構將從2015年開始向加拿大稅務局申報美國賬戶持有人的信息。對於拒絕向金融機構提供文件證明自己非美國公民或居民的賬戶持有人,加拿大金融機構也將同樣向稅局提交相關信息。
 
以上的資料僅供參考。 任何稅務上的疑問請聯繫您的稅務顧問。
 
如您需要了解更多的FATCA信息,請查詢加拿大銀行協會網站 www.cba.ca 和加拿大稅務局網站 www.cra-arc.gc.ca